关于开展“身边的榜样——苏州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优秀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9/4/2 15:57:59

根据“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带动整个部门、单位弘扬“爱国·奋斗·奉献”主旋律,现就在全市开展“身边的榜样——苏州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数量

推选范围:新时代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各行各业人才典型,特别是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人才。如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创新领军人才,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引领未来产业发展风向标的创业领军人才,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社科、教育名家或文化名人,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医卫专家等。

推选数量:推选活动与各地各单位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各类先进典型、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对已选树的、符合条件的先进典型可一并报送。各地推荐不少于10人,各单位推荐不少于2人,市级层面根据推选情况建立“身边的榜样”百名先锋库,做到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每家至少一个、全市各行业领域拥有一批、市县(区)拥有一群可看可知、可比可学的先进典型。

二、选树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胸怀祖国、热爱祖国。

2.具有开拓创新、勇于登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创业经历丰富,在所属领域有突出造诣或建树,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三、工作安排

l.广泛宣传发动(4月5日前)。各地各单位通过动员部署、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广大专家人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市级宣传部门对已评选出的市级重大先进典型开展前期宣传预热,营造选典型、树典型、学典型的浓厚氛围。

2.开展典型推选(4月25日前)。以所在单位为主体,对照选树标准,由身边人选身边人,经单位研究确定、作出鉴定后,建立起本单位“身边的榜样库”,并择优向上推送。各地各单位做好本地、本条线的组织推选和把关工作,逐层择优上报。

3.协同联动宣传(全年)。各地各单位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创作文艺作品、先进事迹宣讲等方式向榜样学习,营造树典型、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身边人学身边人。市级层面择优选取部分典型,选派精干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和挖掘,在苏州日报、广电总台等主要媒体开设“爱国奋斗·建功立业·砥砺前行”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身边的榜样”典型事迹。同时通过微电影、公益广告、红色融媒产品等形式生动活泼展示典型形象。

4.主动联系服务(常年)。各地各单位通过座谈交流、走访慰问等活动,加强对纳入典型的联系服务,关心关爱专家成长,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专家人才干事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5.纳入表彰奖励(常年)。各地各单位开展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将统筹考虑从“身边的榜样库”中优先选取。全市开展的苏州杰出人才奖、魅力科技人物(团队)、苏州最美人物等奖项评选,优先从推荐上报的典型中考虑。积极向上推报“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时代楷模”等重要典型。

6.持续常态选树(常年)。把开展“身边的榜样——苏州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经常。各地各单位通过常态化推进,不定期开展选树活动,及时补充先进典型,激励更多人才“爱国、奋斗、奉献”。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身边的榜样——苏州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共同开展。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遴选并择优向上推荐申报,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指导和宣传文化领域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活动在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单位及在苏高校、科研院所中同步开展,其中,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国资委、科协等人才较为集中的部门重点做好本条线或本领域先进典型选树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拔高典型,确保梳理的典型不失真、不夸大,经得起考验。

3.落实群众路线。以群众公认为原则,使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可信可学。

4.做好材料收集。所有推选典型均应附上相应的人物简介、主要成就和学习、工作、生活故事等先进事迹材料以及相关照片,尽可能多角度详细展现人物风采。

5.把握宣传分寸。对典型中的海外归国人才,要按照相关会议精神要求,注意把握好宣传角度和分寸。


联系人: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徐行,电话传真:63981246,邮箱:wjzzbrcb@163.com


附件:“身边的榜样—苏州知识分子群像群塑”典型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