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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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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落户吴江,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已在国(境)外定居的,需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后落户。 

  

办理流程:

      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由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身份认定。(1)未在国(境)外定居的。申请人持“吴江区优秀人才服务卡”、现职工作单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或出国前户口注销证明、居民身份证、回国护照、居住状况证明至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经区公安局审核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落户通知单》。(2)已在国(境)外定居的,需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后落户。 

  

政策内容:

      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吴江手续,取消原“在吴江工作满一年,有固定住所”等前置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及相关材料(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证书、现职工作单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或出国前户口注销证明、居住状况证明。大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无业证明),至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经区公安局审核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落户通知单》。  

 

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

      区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63457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