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优秀人才,这份人才奖励等你来拿!
2020-10-14 08:47:57
2020年吴江区优秀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如果你是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精英人才,即有可能获得最高100万元/人的奖励。
心动么?
赶紧来看看小编整理的申报指南吧!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吴江区的企事业单位中连续从业满一年(在苏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满一年),年工资薪金在3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两类情形之一的,可申报本政策。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苏州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各类领军人才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人才名录详见附件1);
(二)对推动地方创新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有突出贡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金融企业及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高管和技术骨干(奖励规则详见附件2)。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申报方法
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方式同步进行。
申报单位在10月31日前登录“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ccrc.rcsz.gov.cn),进入“人才计划一网申报”“优秀人才贡献奖励”申报系统页面,按要求完整填报单位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网上信息提交后,申报单位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照申报对象类别分别送至吴江区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查验:
类别一:领军及以上人才,至吴江区人社局进行现场查验。
类别二:科技类、金融类企业人才,分别至吴江区科技局、金融办进行现场查验。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系统填报时,申请人姓名须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
3.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人的无须提供);
4.申请人上年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申报单位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薪收入银行流水、工资单等(申请人年工资薪金收入须达到30万元及以上);
5.申请人在苏参保证明(2020年9月(含)往前至少连续12个月记录);
6.申请人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当年度申报奖励金额);
7.人才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申报对象类别一提供);
8.单位高企证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证明等(申报对象类别二提供)。
以上申报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经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封面、目录详见附件3)。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具体由吴江区主管部门会同吴江区财政部门核准),且不超过人才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四、其他事项
1.《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期间(2020~2022年),该计划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人每年可视情况在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中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同一年度不能申报多项政策。往年已享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苏政发〔2011〕87号)相关针对性奖励的人才,须在本年度奖励总额中做相应扣除。
2.申请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市征信系统,除追回相应奖励资金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吴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601室):63950227;
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18楼):63981898;
吴江区金融办金融环境科(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701室):6398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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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适用优秀人才贡献奖励的
人才(第一类)名录
附件2:科技类、金融类人才奖励规则
附件3:申报材料封面、目录
(来源:吴江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