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名校优生”人才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函
2018-01-08 09:35:00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委、区政府转发《关于实施新一轮苏州市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吴江区人才项目申报资助实施办法》和《苏州市吴江区转型升级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的相关精神,2017年毕业生就业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名校优生”,是指从“985”、“211”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毕业,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首次进本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与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办理落户手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1月31日止。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一次性就业资助金及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的全额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吴江区“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资助金及个人实缴社保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本区户籍证明;
3.劳动合同。
(二)申报在职学历进修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吴江区“名校优生”进企业工作晋升学历学费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晋升学历、学位;
3.学费收据或发票;
4.身份证;
5.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由镇(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相关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四、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企业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初审,由各镇(区)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八楼802室)。
五、注意事项
1.受资助对象每人限享受资助一次;
2.受资助对象应在本区工作5年以上(从认定通知发放之日起算),否则按照《吴江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收回资助金;
3.受资助对象确认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在本区人才服务中心并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或人事代理手续;
4.一次性就业资助金由人社局将资助资金划拨至受资助人才所在企业账户,个人实缴社保补贴在审批通过下一年度开始发放,直接划拨至人才个人社会保障卡。
六、咨询电话
1.吴江开发区(同里镇):陆秋坤
0512-63102506 wjkfqrc@163.com;
2.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徐周艳
0512-63298872 north_xzy@163.com;
3.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杨郭强
0512-63959934 327251702@qq.com;
4.太湖新城(松陵镇):周震奇
0512-60901616
522289142@qq.com;
5.七都镇:韦亚梅0512-63813631 840330791@qq.com;
6.桃源镇:水汉英0512-63853304 228244260@qq.com;
7.震泽镇:张娟芳0512-63786700 524618595@qq.com;
8.平望镇:吴嘉妮0512-63665779 372932523@qq.com;
9.区人才服务中心:张天伦 0512-63950221。
附件:1.吴江区“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资助金及个人实缴社保补贴审批表/UploadFile/file/2018-01/201801080935346049.doc
2. 吴江区“名校优生”进企业工作晋升学历学费补贴审批表/UploadFile/file/2018-01/201801080935461673.doc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4日